• 关于2021、2022年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 日期 : 2024-11-22    

    各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现组织2021、2022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要求

    (一)结题验收范围

      我校本次结题范围:2021、2022年度辽宁省高校基本科研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2021、2022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验收要求,在完成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进一步细化了结题标准,具体参照《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开放大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标准》。

    2.存在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撤销项目并退回项目资金。

    (三)结题验收赋分条目包括:

      1.项目申请书中预期完成成果。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及创新性。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影响;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

      5.创新团队验收内容包含人才队伍培养情况。

      6.创新人才项目验收内容包括个人成长情况。

      7.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添加相关赋分条目。

      各项内容分值由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验收结果等级说明

      1.结题结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2.申请验收结题,并且专家评议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的项目,结题结果等级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含)以上89分(含)以下,结题结果等级为合格;平均分在60分(不含)以下,结题结果等级为不合格。结题结果等级为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校内结题相关事宜

    1.结题材料

    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按照研究类别填写《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后附佐证材料。报送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项目结项申审批书》、附件目录、《项目申请书》、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结题审批书》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A4纸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1份。      

    《结题报告形式审查表》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1份

    电子版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内含word版《结题审批书》,命名为:姓名+结项审批书;pdf版佐证材料,命名为姓名+佐证材料)、Excel版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共3个文件。

    2.校内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11点前,因后续须经评审、公示、上报等环节,逾期恕不受理。

    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盟

    电话:8508(内线)86401119(外线)

    联系方式:企业微信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1月22日


    附表1 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人文类).xlsx

    附表2 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理工类).xlsx

    附件3 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附件4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附件5 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6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标准.docx

    附件7 2009版学科分类与代码表.doc

    附件8 结题变更审批表.doc

    附件9 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形式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