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23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即将开始,现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主持人请认真阅读《《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二、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3版)》2份,并提交电子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2份(有“案例”的课题),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2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材料不退还)。
4.加盖所在部门印章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23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
三、校内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洪霞
电话:86401119(外线) 8504(内线)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15日
1.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的通知.doc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_鉴定申请书(2023版).doc
6.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提供研究案例的说明.doc
7.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