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5-10-30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 号), 现组织各部门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届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限额
      本届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原则上获评学校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优先推荐。
      三、申报要求
      1.奖励范围、奖项设置、申报资格、参评成果要求、评审标准以及申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参见《通知》的附件4-附件7。
      2.29个学科成果奖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 教育部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 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 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教育学专区成果奖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页 (https://onsgep.moe.edu.cn)  评奖申报系统通知公告栏,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填写后提交。
      四、申报材料
      1.依据29个学科成果奖实施办法要求,报送材料包括以下纸质版:
      (1)《申报评审表》,填写学校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11 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 纸双面打印;
      (2)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5份,须在每份成果封面右 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辽宁省教育厅)、申报 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3)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11份(可用复印件)。 论文类成果材料须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须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4)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 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5)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
      2.依据教育学专区成果奖实施办法要求,相关单位/部门报送材料包括以下电子版:
      (1)《专区申报评审表》 WORD 版及填写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并加盖公章的PDF 版;
      (2)成果全文 PDF 版、佐证材料PDF 版。要注意单个Word 或 PDF 文件不能超过50M, 若大于50M 则分为两个文档;
      (3)《专区申报汇总表》 WORD版(专区申报汇总表可在申 报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4)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的《推荐函》 PDF 版。
      五、注意事项
      历年评审过程中发现过以下问题,请各部门严格把好初审关,确保工作质量,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1.申报者资格不符合要求,例如申报者不是成果第一署名人, 且没有征得其他作者同意。
      2.成果材料提供不全,如论文只有第一页,无其他正文。
      3.语言表述导向性偏差,表述偏激,有悖正向目标和社会发 展的要求,涉政表述错误或不规范。
      4.材料填写不完整,如申报表格中“成果字数”没有数量单位等。

      5.因后续须经评审、公示、上报等环节,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下班前,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赵洪霞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