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大连市社科联2024年第三批课题结项工作现已开始。请参看《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联2024年第三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并认真组织进行。
一、结项范围
1.2023年第三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3〕10号);
2.2023年第四批立项课题(大社科发〔2023〕19号);
3.以往延期结项课题(大社科发〔2024〕8号)。
二、结项材料
1.《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电子版一式2份 (实名1份、匿名1份,与成果分开),分别以“结项审批书-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项审批书-课题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实名纸质版1份。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见附件3)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分别以“最终成果-课题负责人姓名”、“最终成果-课题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实名纸质版1份。
3.结项成果精华版(见附件4)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分别以“成果精华版-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精华版-课题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
4.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电子版一式1份,以“检测报告-课题负责人姓名”。
5.以课题名义实现转化的成果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一式2份(实名1份、匿名1份),分别以“成果证明材料-课题负责人姓名”、“成果证明材料-课题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此材料将作为课题结项、评优及后期资助的依据。
6.《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结项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以“结项汇总表-部门名称”命名,纸质版加盖部门印章。
三、有关要求
1.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
2.结项成果精华版用于咨政建议、决策参考,以及编辑出版《大连市社科联课题研究成果选编》等,要求独立成文,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关键词和正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成果所涉调研分析数据应截至最新。
3.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重复率(不含课题组成员)大于30%的不予结项。
4.给予前期资助的课题,须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提供成果推广证明材料方可结项。
5.课题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为外文的,须附以中文说明。
6.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最终形式等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变更需向市社科联提交书面申请。
7.2023年第三批、第四批立项课题可延期1次,其中,在申报结项前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项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同意后报市社科联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评审确定为“延期结项”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往年延期结项课题未申报结项或经评审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联课题。
8.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
四、结项材料校内受理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日15:00
联 系 人:矫老师
联系电话:-8639,86401119
电子邮箱:kyc@dlvtc.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7月4日
附件:
附件5—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联2024年第三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