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13-09-11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3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查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其他有关要求

      各中检单位、各高校要有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1、2011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五、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3年8月26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依托学校协助、督促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后上报。

      4、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4)由中检单位在线打印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

    5、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3年9月17日。 

    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栾鸾

    联系电话:-8639,86401119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度一般项目一览表

      

     

     

     

    科技处

    2013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