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23-2025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优秀研究成果的通知
  • 日期 : 2025-10-24    

    各部门(单位):
      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现面向会员组织开展职业教育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具体请参看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内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完成时间
      2023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二、限额要求
      学校限报15项。学会个人会员申报不占限额,经由学校统一申报。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1项成果。
      三、获奖成果认定说明
         获奖成果学校将在教科研成果认定工作中予以统筹考虑。
      四、申报材料
      1.专著或教材成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5份(实名2份,匿名3份),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撰写章节内容、证明作者身份的前言、后记或其他文字说明。
      2.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提供成果复印件5份(实名2份,匿名3份),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全部内容和封底。公开发表论文还须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论文期刊信息查询、通过“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查询页和检索页各一式一份。
      3.科研课题成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资政报告)或教改课题成果(教研成果报告、典型案例)提供复印件5份(实名2份,匿名3份)。
      4.《成果申报表》纸质版6份(实名3份,匿名3份),电子版2份(含可编辑版本及扫描件,以“成果申报表-申报人姓名”命名)。
      5.《客观评价表》纸质版3份,电子版2份(含可编辑版本及扫描件,以“客观评价表-申报人姓名”命名。)。
      6.《客观评价表》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4份(实名1份,匿名3份)。
      7.《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印章),电子版1份(以“汇总表-部门名称”命名)。
      8.以上成果匿名件需处理掉在内文、目录、脚注、封面、封底、书脊、前言、后记、图书在版编目 (CIP)数据等处中出现的有关作者姓名、单位、照片及其他可显示作者身份的所有信息,并在每份材料封面右上角标注“匿名”字样。
      9.申报材料请自行备份留存,成果原件如需退回,请在汇总表中备注。
      10.学会个人会员申报课题,需提交个人会员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以“个人会员佐证材料-申报人姓名”命名)。
      五申报方式
      以部门为单位集中进行申报。
    六、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3日15:00。因需组织进行限额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矫老师
      联系电话:-8639,86401119
      电子邮箱:kyc@dlvtc.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