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4-09-10    

    各部门(单位):
      根据《大连市社科院智库重大调研课题管理办法》《大连市社科院2023年度调研课题立项通知》《关于做好大连市社科院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大连市社科院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2(延期)年度调研课题结项工作。请认真组织进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大连市社科院2023年度立项调研课题、2022年度延期结项调研课题;2024年立项调研课题如已完成,亦可参加本次结项评审。
      二、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实名纸质版2份,A4纸型,左侧装订并与成果分开;电子版一式二份 (实名、匿名各1份,与成果分开),分别以“结项审请书-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项审请书-课题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
      2.课题结项最终成果,实名纸质版2份、电子版一式二份(实名、匿名各1份),分别以  “最终成果-课题负责人姓名”、“最终成果-课题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课题结项最终成果须为中文成果,不少于10000字(研究报告);
      3.咨政建议稿,实名纸质版2份、电子版一式二份(实名、匿名各1份),分别以“资政建议-课题负责人姓名”、“资政建议-课题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咨政建议稿要求独立成文,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包括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突出对策建议,该部分不得少于全文篇幅的30%;作者署名3人以内,并附每位作者的简介;如有注释统一放在文章最后;
      4.课题结项成果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书实名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以“检测报告-课题负责人姓名”。重合度大于30%的不予结项;
      5.《结项汇总表》纸质版1份(加盖部门印章),电子版各1份,以“结项汇总表-部门名称”命名。
      6.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变更请向大连市社科院提交书面申请。
      7.匿名电子文本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
      8.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
      三、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15:00。
     
     
    联 系 人:矫老师
    联系电话:-8639,86401119
    电子邮箱:kyc@dlvtc.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