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迎接高等职业教育的春天
  • 日期 : 2008-03-11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具有双重属性:既是职业教育的高层次组成部分,又是一种培养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特殊类型的高等教育。最近十几年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出现了历史性的跨越。据统计,到2006年9月,全国高职院校总数达1000多所,全日制在校生已接近800万,在规模上已真正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一是近年来国务院连续召开了几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职业教育已经进入了中南海的视野。二是中央政府前所未有地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2006年11月,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启动了被称为“高职211工程”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100所左右的示范性高职院校。所有这些,都预示着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即将迎来欣欣向荣的春天。

    但如果就此认定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已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我们认为还言之过早,因为无论它的外部环境还是自身肌体都存在着诸多必须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它就无法持续、健康发展,无法承担起为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技能人才的重任。

    一、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大力支持高职教育

    2005年9月12日,温家宝总理在视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时曾感叹:“职业教育太需要了,也太重要了”。然而,与国务院领导的认识高度和重视程度相比,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还有不小的差距。他们或者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对有关国家政策的宣讲与解读上,没有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社会基本建设,缺乏“修路、架桥、上项目”那样的热情;或者对于高职教育的办学特点和规律等还缺乏认识,以僵化的管理代替宏观引导,致使一些地方的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不能实现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要做到科学地指导和规划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有效地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和改革,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必须及时补上“职业教育”这一课,使自己成为既懂教育又懂经济的专家。

    高等职业教育偏重于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对教学硬件的要求高于普通高等教育。正常情况下,职业教育的投入应该大于普通高等教育。然而即使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对于职业院校的投入也低于普通高等学校,相当一部分职业院校缺乏进行实训操作、技能训练的场所和设备,学生“在黑板上开机床,在练习本上编工艺”的现象很常见。尽管中央已加大了支持力度,但资金投入不足依然是目前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政府部门应当建章立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切实加强职业院校硬环境建设。

    一线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是高职教育的最直接受惠者。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界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强化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也正是为了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但是,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和生产效益的考虑,对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热情不高,对于高职院校设立实训教学基地不积极配合,对于学生顶岗实习、实训不仅不支付合理报酬,还收取相关费用或者安排与专业实训无关的岗位;有些校企合作项目徒有虚名,或者只想从学校方面变相获得智力成果及科研支持等等。所有这些,不仅使“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指导思想流于空谈,更使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大打折扣。

    二、高职院校需要强身健骨、练好内功

    政策上的保护与扶持固然重要,但确保自身的质量才是高职教育健康发展最根本的动力。当前,影响我国高职院校健康发展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部分高职院校先天不足。一些地方政府简单地“捆绑”几所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直接“联姻”成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由于办学条件差、教师整体水平不高、管理层观念滞后,这类院校在办学层次上实现“向上跨越”的同时,办学质量还基本停留在中职水平。

    二是一些高职院校忽视职业教育的区域性特点,不是结合地方特色、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地设置专业,培养相应的人才,而是盲目设置专业,或者求大求全求时髦,导致高职的区域特色与经济的区域特色不能保持协调一致,所培养的人才在当地无用武之地,只好“孔雀东南飞”。

    三是高职院校学制不够灵活,不能根据不同区域、行业、岗位对人才职业能力的需求灵活设置年限,而是搞两年制的“一刀切”,影响了人才质量。

    四是一些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管理模式上,放弃职业教育课程的职业性、实践性,追求普通高等教育课程的系统性和理论性,把高等职业教育“处理”成压缩型的本科教育,这使得其办学路子越走越窄。

    五是“贵师”而“轻傅”,“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教授手上没有油”,他们是知识的导师,但不是技能的师傅,学生“拜了师”而“学不到艺”。

    六是重视学生的学历证书,轻视其职业资格证书。尽管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我国的《职业教育法》也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制度”,但一些职业院校对职业资格证书的引入力度还不大,对学生的“双证并重”要求还不够坚决,致使一部分学生毕业后缺乏过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资格。

    七是忽视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在高职学生所应具备的诸多素质当中,最根本、最基础的素质是包括爱国守法的操守、敬业诚信的品德等内容在内的人文素质,而这些在高职生身上体现得越来越差,对工作朝三暮四,对待遇斤斤计较,致使社会在对他们寄予高度期望的同时,也对他们充满了怀疑和担忧。

    此外,还有教育管理上的因循守旧等问题,不一一赘述。可以说,高职院校在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求发展方面,目前还任重道远。

    三、给高职毕业生以应有的名分和实惠

    目前,高等职业院校还没有完全摆脱被社会“歧视”的尴尬处境。许多考生把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视为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一些高职院校每年录取的新生有近1/3不报到,退学的老生也数以百计。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职业院校毕业生得不到应有的名分和实惠。

    2005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视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时说,“我们不仅要尊重那些有理论素养的教授、专家,而且要尊重那些懂得技术、能够实际操作,并且有发明创造的技术专家。”怎样尊重?我们的理解是,一要给他们“名”,二要给他们“利”,就像《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的那样:“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

    就给“名”而言,要像上世纪六十年代宣传“铁人”王进喜和掏粪工人时传祥等劳动模范那样宣传当代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但近十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导、名流大腕以及体育明星们占据了劳动模范的排名榜,一线工人榜上有名者越来越少。各级政府应采取多种激励措施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形成全社会尊重技能型人才、崇尚技术和技艺的良好风尚,扭转那种脱离社会实际需求、有碍民族昌盛的人才价值观念。

    就给“利”而言,要通过大幅度提高技能型人才收入的方式吸引更多的年轻人进入高职院校学习。一些家长及高考学生之所以不愿意选择高等职业院校,一方面是因为在人才市场上,高职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状态,高职生不仅求学期间学费比普通高校学生要缴得多,而且通常没有普通高校毕业生那样的“就业”优势;另一方面,政府频繁的提薪行为很少“惠顾”到在企业一线工作的高职毕业生,他们的收入与其辛勤的劳动付出往往不成正比。这一点和发达国家技能型人才普遍高薪的状况形成鲜明的对比。法国和德国都属于高度文凭主义的社会,但两个国家内部都有大量的职业由法律规定留给那些具有特别职业资格的人。雇主组织和工会之间达成的全国性部门协议决定着这些人的准入资格和薪酬水平。政府和社会各界只有切实采取措施,保障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享有较高的待遇,我们的高等职业教育才会越来越受欢迎,蓬勃发展的春天才会真正来临。

    (作者:俞仲文,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韩树林,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来源: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