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经费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对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经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9月16日前将《中期报告》及阶段性成果纸质版1份交科技处,电子版以“中期报告-项目负责人姓名”和“阶段性成果-项目负责人项目”命名并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矫老师
电话:8639(内线)86401119(外线)
科学技术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