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2019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
1.中期报告;
2.阶段性成果复印件;
3.上述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分别以“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期报告”、“项目负责人姓名-阶段性成果”命名,做成一个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二、相关要求
1.中期成果应与项目研究主题一致,公开发表的成果应注明“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创新项目”字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要符合学校科研成果认定相关要求。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日。
联系人:矫辉
电话:-8639(内线),86401119(外线)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