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6—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 日期 : 2016-09-26    

    各部门(单位):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我市实际出发,侧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及重点领域重要问题开展研究。要突出课题研究的实用性、前瞻性、创新性,引导社科专家学者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大连“两先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为副省级课题。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后,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研究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履行评审程序,确定立项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课题要求在一年内完成(提前完成的课题可随时申请结项)。根据《课题指南》申报人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其中1项。申报人需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立项申请表》。市社科联(社科院)根据申报情况,对部分申报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经评审确定给予经费资助的课题,申报人按要求重新填写《重点课题立项申请表》,按照资助金额填写经费使用计划。
        《课题指南》中的题目起引导研究方向的作用,申报者既可选题、破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三、结项要求
        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结项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一份5000字左右的成果精华版(要求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应不少于30%),并且提交成果精华版“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如作者自行公开发表,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社科院)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四、校内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方式:以部门为单位,集中进行申报。
        2.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逾期恕不受理。
        3.申报材料:申报者须填写与申报课题类别一致的《课题申请表》4份(其中实名2份、匿名2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加盖申报人所在部门印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上述材料电子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4.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鸾
        电话:8639(内线)86401119(外线)
        邮箱:kyc@dlvtc.edu.cn

    附件:

                                       科学技术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