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申报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的通知
  • 日期 : 2019-01-07    

    各部门(单位)

        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申请人可依据项目指南(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不参评自选项目需在项目类别注明“不参评自选项目”,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二、各类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

    三、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重点项目除外)参加其他项目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后出生)。

    四、申请人须按《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通报工作单位,并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五、课题评审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方式进行。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进行,《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六、获准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1成果刊发后,省级以上领导(含省级)作出批示;2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正式发表;3重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学术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中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4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含二等奖);5省级课题立项后,又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课题;6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重点项目须在学术刊物正式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5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4篇以上(含4篇),自选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经专家评审鉴定和省教育厅审查合格后,可获准结项。以上论文发表时,须注明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字样及课题编号。结项鉴定审核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仍未合格者将作撤项处理。凡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两年后方可申请新项目。

    八、校内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方式:以部门为单位,集中进行申报。

    2.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逾期恕不受理。

    3.申报材料

    1)申请书(附件2一式3,申请书请按照《数据代码表(2018年度)(附件3》填写

    2活页(附件4一式6

    3)加盖部门印章的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1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4.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鸾

     话:8639(内线) 86401119(外线)

    邮箱:kyc@dlvtc.edu.cn

     

    附件:

    1.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课题指南.doc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年修订).doc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数据代码表(2018年).xls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5.2018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