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19-10-10    

    各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13-2018年度间批准立项的年度课题及各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其中,2016-2018年度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9版)》2份,并提交电子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2份(有“案例”的课题),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2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3册。
        4.经所在部门盖印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9版)》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纸制版1份及其电子版。
        四、结题鉴定申请受理时间
        校内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评审费收取标准
        省规划办收取结题评审费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为一般课题300元、重点课题500元,请报送结题鉴定材料时一并提交。
        联系人:栾鸾
        电话:8639(内线)86401119(外线)
        邮箱:kyc@dlvtc.edu.cn
     
    附件: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0月10日